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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识教育学院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我国相关的宗教政策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-10-16 09:16:0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      新闻网消息(文/图 通识教育学院 韦柳钰)一直以来,通识教育学院都把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当作重中之重。近年来,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,宗教以它特有的方式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意识形态。为了加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建设,巩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,让全体教师更清晰更全面更准确了解什么是“宗教信仰自由”,通识教育学院于10月12日召开全体大会,由院长陈芳向全体教师宣讲了我国相关的一些宗教政策。

       此次宣讲旨在解决关于宗教信仰的两个问题:信教者是否可以上讲台、共产党员是否可以信宗教。陈芳先带领老师们重温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宣传提纲中第七部分——“《教育法》若干问题的说明”的相关内容,指出“教育与宗教相分离”是世界各国所普遍坚持的原则,是根据我国宪法有关宗教信仰问题的条款,以及在我国教育工作中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的有关政策而制定的。

关于“共产党员能否信宗教”的问题,陈芳给出了明确的答案:共产党员不能信宗教。为了更好的阐明这个问题,陈芳站在理论的高度,从不同的视角旁征博引、深入浅出地为全体教师阐明了共产党员不能信宗教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”的权利并不矛盾的道理。明确指出,“身为共产党员,就是以选择不信仰宗教的方式,享受了自己的宗教信仰自由。”

此次培训效果良好,一解老师们心头的疑惑,起到以正视听的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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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芳宣讲我国相关的宗教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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